反腐倡廉重在制度建设

时间:2015-02-23 09:40来源:未知 作者:管理员 点击:

李显锋

 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、全局性、稳定性、长期性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度建设发表重要论述,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,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,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要做好“破”和“立”两篇文章,全面深化改革,全面加强制度建设。这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、深刻总结管党治党经验作出的战略安排,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,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。我们必须自觉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,深入学习领会,坚决贯彻落实。
  
  正视时代声音 深刻把握体制机制方面突出问题
  
  马克思有一句名言:“问题就是公开的、无畏的、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。”从这些年揭露出来的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看,其犯罪情节之恶劣、涉案金额之巨大,都是触目惊心的。这些领导干部在成长过程中都曾为党和国家做了一些工作,也做出了一定成绩,但是他们律己不严、蜕化变质,最终堕入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泥潭,既令人无比痛心,教训也极其深刻。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问题,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我们的制度还不够健全,已经有的铁笼子门没关上,没上锁;或者栅栏太宽了,或者栅栏是用麻秆做的,不起作用。从体制机制上看,有几类问题带有共性,必须高度重视。一是大权独揽、独断专行。从大量案件看,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。一把手权力集中,在领导班子中具有一言九鼎、一锤定音的权威,受到的监督却很少,很容易犯错误、出问题。一把手位高权重,一旦出问题,最容易带坏班子、搞乱风纪。二是任人唯亲、卖官鬻爵。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,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,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。尽管我们不断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,但从查处的案件看,在一些地方、部门、单位,正确用人导向并没有得到很好体现,任人唯亲、卖官鬻爵还十分严重。一些德才平平、投机取巧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,一些踏实干事、不跑不要的干部却没有进步机会,形成了逆淘汰,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。三是设租寻租、以权谋私。一个时期以来,行政审批中设租寻租、借审谋私的问题屡屡发生。这说明,虽然我们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有许多年了,也已取消下放了大量行政审批事项,但行政审批权力还是太集中了,自由裁量权还是太大了。贿随权集。如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深化,这种状况就难以彻底扭转。四是官商勾结、利益输送。这些年来,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勾肩搭背,搞你有我有全都有,工程项目、土地流转、矿产资源开发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成了国有资产资源损失、流失的重灾区。官商勾结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,还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,污染政治生态,危害极大。五是巧取豪夺、搞“家天下”。在查处的腐败案件中,一人当官、全家涉腐的事例不胜枚举,不但污染了党风政风,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。所有这些问题都告诉我们,没有健全的制度,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。
  
  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
  
  我们共产党人的权力无论大小,都是人民给的,也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。人民把权力交给了我们,我们在使用权力的时候就要让人民放心。怎么样才能让人民放心呢?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建章立制。反腐倡廉建章立制怎么做?那就要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,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。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这些年发生的腐败案例,寻找漏洞,吸取教训,全面深化改革,全面加强制度建设。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,当前,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:一是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。依规治党,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。按照五次全会部署,今年要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,化繁为简,突出重点,解决好领导干部从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,重点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财经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,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。抓紧修订巡视工作条例,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探索固化为党内法规。修订行政监察法,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,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。二是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。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都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,二者不能偏废。现在的一大问题是选人的不管人、不监督人,有的党委不管监督。党委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要选对用好干部,更要管好干部。要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、有利于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制度。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,抓早抓小,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、按角色办事。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作用,用好巡视这把利剑,以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,促使其正确用权、廉洁用权。三是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。行政审批、国有资产资源交易等领域是腐败现象发生的重灾区。要把简政放权作为减少权力寻租、防治腐败的“釜底抽薪”之策,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,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。对保留的审批事项,要推进权力清单制度,公开审批流程,提高审批透明度,压缩自由裁量权。对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分解权力、定期轮岗,强化内部流程控制,防止权力滥用。同时,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带有社会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推进,遏制权力寻租行为。四是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。国有企业不仅关系党的经济基础,也关系党的政治基础。国有企业负责人必须时刻牢记,自己是党的干部,不是“红顶商人”,更不能把自己混同于“老板”,决不能把国有资产当成可以予取予求的“猎物”。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管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决不允许借国企改革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。抓紧完善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堵住决策环节漏洞。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,把“两个责任”落实到位,发挥国有企业纪委监督作用,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,搞好对国企的巡视,加大审计监督力度。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,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,必须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,强化对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,守好仓门,看紧权力。
  
  切实强化执行 有效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
  
 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、形同虚设,就一定会形成“破窗效应”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,必须注重把握以下几个问题:一是要确保制度务实管用。制定制度时就要考虑到制度的执行。革命战争年代,我们党领导人民军队制定的“三大纪律、八项注意”就那么几条,不但容易记,更容易执行。制度不在多,而在于精,在于务实管用,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。要从实际出发,以大多数人能遵守为前提,做好立改废释工作,使制度兼具必要性和可行性。要针对时弊、突出重点,宽严适度、不留死角。搞好配套衔接,做到彼此呼应,增强整体功能。广泛听取党员、干部意见,找出最大公约数,使多数人听得懂、做得到,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。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,由低到高、由浅入深、由简入繁、循序渐进,在探索过程中不断完善,将制度之“笼”越织越密、越扎越紧。二是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。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执行。越是领导干部,越是主要领导,越要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,带动党员、干部自觉遵守制度。魔鬼和天使都在细节中。执行者如果一而再、再而三地突破制度,制度就会变成软约束,甚至失效。因此,执行制度要讲“认真”,从抓细节做起,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,确保执行到人到事,不搞特殊,不搞下不为例,绝不让制度成为“稻草人”。三是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制度得不到遵守,执纪、问责就必须及时跟进。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坚决纠正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行为。对一切违反破坏制度的行为,必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。加大问责力度,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、领导责任,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“橡皮筋”,使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充分释放。
  
 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人心向背,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,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。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是这场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必要条件之一。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,通过持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,让制度带上高压电,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,用制度管住权管住事管住人,我们就一定能够迎来干部清正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的新常态,我们党就一定能够带领全国人民顺利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。
  
  (作者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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